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长河大道217号
邮编:253076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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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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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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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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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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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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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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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9MeV电子直线加速器及探伤室应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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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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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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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核电零部件的交付质量,该公司拟在铸铁车间北侧建设探伤室1座,探伤室内安装一台电子束流能量为9.0MeV、型号为DZ-9/3000的电子直线加速器,核技术利用类型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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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9MeV直线加速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电子受到靶物质阻挡而发生轫致辐射,产生X射线,利用X射线进行工件无损检测。X射线随加速器出束状态的进行、停止而对应产生或消失的,产生的污染物为X射线、臭氧、氮氧化物,不产生放射性废水、放射性废气和放射性固体废物。
9MeV电子直线加速器探伤室东西方向净长14m、南北方向净宽13m、净高13.1m。探伤室东侧设有8m×6 m的门洞,安装有10m×7m的电动物流门,用以进出探伤检测件。探伤室东南侧设有0.9m×2 m的门洞,安装有1.3m×2.3 m员工门,连接探伤室迷道与控制室。防护门与墙体之间合理搭接,间隙与搭接比值小于1/10。探伤室北侧墙体为2.7m厚混凝土,南侧墙体为2.0m厚混凝土,西侧墙体为2.6m厚混凝土,东侧墙体为2.0m厚混凝土;东南侧设置“Z”型迷道,迷道高度为2m,迷道内墙墙体为1m厚混凝土,迷道内南侧外墙为1m厚混凝土、迷道内西侧外墙为0.6m厚混凝土;探伤室顶部为1.2m厚混凝土。
加速器本身设有钥匙控制、急停装置、调制器门联锁、水流联锁等多重安全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