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居地热矿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综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科(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邮 箱:******
联系电话:0534-******(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科);0534-******(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