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采招类别/货物信息 正文

关于济南至东阿高速公路齐河至东阿段项目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批复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4-08-05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有限公司:

你单位济南至东阿高速公路齐河至东阿段项目临时使用土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马集镇大辛村、王楼村、秋王村、杨庄村、红堂村、西侯村、西代村及赵官镇靖庄村、南何村、王厅村、东赵庄村等11个村集体土地,临时用地总面积2.3446公顷,其中农用地2.1304公顷(其中耕地1.7357公顷、林地0.198公顷、农村道路0.0304公顷、沟渠0.1371公顷、坑塘水面0.0292公顷)、建设用地0.1881公顷、未利用地0.0261公顷(河流水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3226公顷。本临时用地仅限济南至东阿高速公路齐河至东阿段项目使用,用途为施工便道。

二、本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3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不得续期。使用期间,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改变土地位置、范围,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临时用地批复后,你单位要及时缴纳耕地占用税。临时占用林地批复到期后,要及时办理续期手续。

四、临时使用土地期间,你单位应自觉接受属地自然资源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因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你单位应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

五、临时使用土地期限届满后,你单位应当:(一)清除障碍、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复垦方案实施复垦,恢复土地可供利用状态;(三)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及时完成土地复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垦质量;(四)申请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资源局

2024年7月23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