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江口镇水利工程设施损毁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涵江区江口镇水利工程设施损毁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
建设规模:修复受损水毁项目江口海堤约1.5公里;
招标范围: 以施工图纸的内容为准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说明);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
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参与小额水利工程投标企业需自主填报完善本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福建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莆田市水利信息网或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由******委员会负责在上述平台的查询;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只有收到招标人另外发出的邀请函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4年11月21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具体办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2日10点00分。
2) 提交地点为:******街道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幢1013开标室。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公告栏上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纸质投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招投标活动************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若市政府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的遵照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
电话:******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东园西路1033号4#602室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29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