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审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1]439号)相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曹村DR11井地热矿区、天衢新区凤仪城社区等地热矿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保护及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审查结果公示(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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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曹村DR11井地热矿区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及绿色矿山建设方案.pdf
2.《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曹村DR11井地热矿区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及绿色矿山建设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